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福建省人事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设立第七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09〕9号
各有关高校、中科院福建物构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设立第七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8〕2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申报工作。
一、要积极组织符合设站条件的学科申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对重点学科、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新兴学科的一级学科,给予优先推荐上报。
二、为便于审核汇总工作,请各单位于2月20日前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一式一份)报送省人事厅(专家处)初审。之后,于2月28日前将《申报表》(一式十份,连同电子版)正式上报我厅。经由我厅统一汇总审核后,上报国家人社部审批。
专家处联系人:曾铭,电话:0591-87846674。
E-mail:87839322@163.com
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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