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关于举办福建人事信息系统4.0版运用培训班的通知
闽人办〔2009〕20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闽单位干部(人事、劳工)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人事信息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协同化进程,省人事信息中心对现有福建人事信息系统3.14版进行了技术改造,升级为4.0版,新增人事业务系统模块,并根据数据集中、共享和流程化管理需求,增加了Ms SQL2000数据库后台及网络化使用管理功能。为了做好人事信息系统4.0版的运用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4.0版软件系统运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4.0版软件单机基本操作(培训1)。介绍4.0版新增模块及技术改进后系统在数据浏览、查询、打印等功能的具体操作方法。
2、4.0版软件单机高级操作(培训2)。主要介绍Ms SQL2000数据库安装、4.0版数据库升级及人事信息网络服务器等高级用户操作说明。
3、4.0版软件基本操作培训班(培训3)。介绍4.0版各功能模块的基本操作方法,并安排现场上机实践。
二、参训对象
1、培训1: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闽单位人事(干部)处工资业务人员1名(可增加软件操作人员1名)。
2、培训2:各设区市人事局,数据库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省直单位或需要进行数据集中、共享和流程化管理单位的业务及技术人员。数据库人数在300人以下的单位建议保留原有的Access数据库模式,可不参加培训。
3、培训3:各单位未参加过人事信息系统软件培训的工资业务人员。由于教室容量及电脑有限,需要派人参加本次培训的单位在培训1报到时一并报名。
三、培训时间
1、培训1:2 月 27 日 上午8:30。
2、培训2:2 月 27 日 下午2:45。
3、培训3:3 月 9 日 ~3 月 11 日 ,共三天。
四、培训地点
1、培训1、培训2:省林业厅林业宾馆6楼会议厅。
2、培训3:省公务员培训中心(江厝路省直湖前小区内,78路公交车终点)。
五、培训费用
1、培训1、培训2不收取费用。
2、培训3:由于本次培训需要租用计算机教室,按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资料费150元/人·次。需要住宿及午休、午餐的学员,报名时直接在公务员培训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1、4.0版系统自2009 年 4 月 1 日 开始启用,我厅工资处网上审批项目(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审批)不再接收3.14版生成的数据。
2、请各省直主管部门于 3 月 30 日前 将4.0版上报数据(含所属基层单位数据)通过网上审批平台报送我厅工资处;各设区市于 6 月 30 日前 将4.0版数据(含所属各市县区数据)报送我厅工资处。
3、为确保新老版本衔接过渡以及培训工作的落实,请各单位先行从福建人事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4.0测试版,事先熟悉有关操作,并及时做好系统软件的升级工作。
二 〇〇 九年二月二十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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