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关于同意英创人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设立苏州分支机构的复函
苏人社函131号
英创人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贵公司上报的《关于在江苏省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申请》及附件收悉。根据原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原人事、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部第2号令)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号)等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公司在苏州市设立中外合资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分支机构。
二、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派遣(兼营)。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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