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关于举办首届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迎“七一”摄影大赛的通知
苏人社函15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公务员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歌颂中国共产党90年来的丰功伟绩,赞美伟大祖国,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变化、新成就,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岭南杯摄影大赛的通知》精神,我厅定于今年举办首届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迎“七一”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通过摄影作品歌颂党、歌颂祖国,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拚搏、爱岗敬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的精神风貌和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追求,宣传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展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者的风采。
二、参赛对象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
三、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向上,体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特色为佳。必须是作者原创,一律不能使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不留边框,写清拍摄时间、地点并作简要说明。每人限报2幅作品,组照不超过4幅并粘连。每幅照片文件不小于2M,文件格式为JPG。
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作者自负。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编辑、展览、出版或通过网络媒体宣传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报送参赛作品者,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规则。
上报作品使用电子文件,可邮寄光盘,并附相应的作品照片(12吋)。使用E-mail,每封邮件不能大于5M。须自留原稿,以备抽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所辖县<市、区>)上报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00幅,县<市、区>由所在省辖市一并集中组织初审,并按作者姓名、单位、拍摄时间、地点等列表排序后统一上报。
四、作品评审
成立大赛评委会。聘请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省级机关摄影协会有关专家担任评委。
摄影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入围作品。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一等奖1-2名,二等奖3-5名,三等奖5-10名,优秀奖30名,入围作品80幅。并从中筛选优秀作品参加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岭南杯”摄影大赛。
五、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厅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承办。
设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刘 中 省纪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副 主 任:相伯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
张永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吴君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副书记兼机关工会主席
张宏伟 省公务局职位管理处(综合处)处长
张斌峰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主任
秘 书 长:吴君才(兼)
副 秘 书长:戴敬廪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调研员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吴君才同志兼任。成员由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调解仲裁管理处、机关党委、省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综合处)和信息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六、截稿时间
来稿截止日期2011年5月20日。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邮编:210008。
联 系 人:吴建龙 蔡 方
联系电话:025-84271723、83338142(传真)
邮 箱:wujianlong@jshrss.gov
二O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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