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福建省人事厅关于下达200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闽人发〔2009〕35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单位人事(教育)处,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工作部署,大力实施《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推动继续教育工作,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经研究审定,现将下达200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汇总各地各部门申报计划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知识更新工程八大重点领域(即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旅游产业、海洋经济和文化事业产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和当前海西建设中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需要,兼顾地区、行业及施教机构之间的平衡,同时综合考虑上一年度高研班举办情况(对2008年列入高研示范班计划,但主办单位未举办、未按时上报总结材料或上报的总结材料质量不过关的,该单位今年申报的班次原则上不予列入高研示范班计划),审定下达全省高研示范班计划41个,其余的班次列入高研普通班计划。
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高研班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办班质量,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完成办班计划,真正起到在本地区、本领域的示范作用。对于列入高研示范班计划的班次,各主办单位应在开班15天前将施教方案(包括办班通知、课程安排等)报送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和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示范班开班时省人事厅将派员或委托设区市人事局派员到场检查。在示范班举办结束后,各主办单位应及时对高研班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及成效进行总结,并于12月中旬前将总结材料、学员花名册等报送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pc215@163.com。对于开班前未按规定报备或逾期上报总结材料者,视为未完成办班计划。
三、对列入高研示范班计划并按规定举办的班次,省人事厅将给予每个班次7000元的经费补助。未完成办班计划的,补助经费另行统筹使用。
四、各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连长梠,0591-87833920;郑郁文,0591-87821785。
附件:1、200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示范班计划
2、200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研普通班计划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下载
[*]200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示范班计划20090415095858.doc
[*]200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研普通班计划200904150959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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