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4 11:20:42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关于支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
闽农技〔2009〕178号

各设区市农办、农业(畜牧)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产业化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省农牧业、林业、渔业龙头企业:
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这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保证,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平台。为支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吸纳毕业生就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3号)精神,现就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出以下扶持意见:
一、对申报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和部门龙头企业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或认定。
二、对申报国家、省农业投资开发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或申(转)报立项。
三、对建立规模化种植生产基地的,当地农业部门优先提供病虫害预测与防治技术服务;在国家、省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内的,由当地农业部门免费提供测土、配方和施肥技术指导等服务。
四、对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给予优先安排,并提供产品申报办证等相关指导服务。
五、对要求在福建省农办信息网、福建省农业信息网、建省林业信息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信息网、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网上发布产品及供求信息的,提供无偿服务;对申请参加省里开展的各类农业合作、交流、考察、培训以及宣传推介等活动的,给予优先安排。
请各设区市农办、农业(畜牧)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并于6月30日、11月30日前,按隶属关系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情况,分别汇总上报省农办综合处、农业厅计财处、林业厅产业处、海洋与渔业局加工流通与质量监督处。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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