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发[2000]79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科(调)研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科(调)研工作的意见
苏地税发79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科(调)研工作的意见
苏地税发79号
全文有效
2000年7月28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为充分发挥税收理论的前瞻性、指导性作用,进一步加强我省税收科(调)研工作,服务于江苏地税事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税收科(调)研工作的重要性
经济决定税收,经济愈发展,税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愈重要。当前,我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税收工作同样面临许多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收理论体系、税制结构和税收管理体制,是税务机关和广大税收科(调)研工作者负有的重要历史责任。加强和认真做好税收科(调)研工作,是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的需要。
二、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税收科(调)研工作
近几年来,我省税收科(调)研工作在各级地税机关的重视和支持下,广大税务干部积极参与科(调)研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巩固取得的成果和扩大科(调)研气氛,首先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要进一步重视税收科(调)研工作,不断为税收科(调)研工作出思路、给任务。
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以及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每年要撰写1-2篇科(调)研文章,其次,年终评比和干部考核,要将科(调)研成果及科(调)研工作列入考核内容;第三,省局科(调)研机构,
每年要组织2次科(调)研学术交流,各省辖市学术交流,每年不少于1次;第四,逐步建立一定规模的资料室,有计划地订购有关图书、报刊和资料,及时了解和掌握科(调)研动态,为税收科(调)研工作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税收科(调)研机构的组织建设
建立税收科(调)研机构,配备较高素质的研究人员,是加强税收调查研究和开展税收科(调)研工作的组织保证,也是产生优秀科(调)研成果的基本条件。各省辖市局要创造条件设立科(调)研机构,尚不具备条件设立的,科(调)研工作由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科(调)研工作,并配备一名专职人员,承担省局交办的科(调)研任务,指导、组织、协调当地科(调)研工作。县(市)局要明确承办科(调)研工作的科(股)室及人员,负责科(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分局要明确专人作为科(调)研联络员。有学会和自办刊物的地区,科研机构、学会秘书处和刊物编辑部可融为一体,以利于科(调)研工作的开展。
四、明确科(调)研职责和任务
科(调)研工作实行省、市两级负责制。省局科(调)研机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科(调)研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及时总结、交流、宣传和推广科(调)研工作的经验;制订科(调)研课题,开展学术交流和科(调)研成果评比,组织培训税收科(调)研骨干。各省辖市局科(调)研机构应根据省局的统一安排,按时完成省局交办的科(调)研工作任务;结合当地税收工作实际,制订科(调)研课题和计划;督促、检查所属县(市)科(调)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科(调)研成果评比;每年对基层科(调)工作进行考核,及时总结上报基层科(调)研工作经验。
科(调)研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在《领导干部税收知识读本》一书的批示要求,联系税收工作实际,以税收应用研究为主,宣传社会主义税收理论、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不断提高科(调)工作和科(调)研成果的质量。在深化税制改革和税收管理实践中,各级科 (调)研机构应该成为资料信息部、参谋部、理论部和动员组织部。具体为:广泛收集国际、国内税收资料信息,做好资料积累和信息传递;每年要有一批科(调)研成果供领导决策参考,研究税收理论并不断创新,组织动员系统内外各方面科(调)研人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税收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发挥税收科 (调)研为发展经济服务,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为税制改革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
五、建立以课题研究为主线的各项税收科(调)研管理制度
税收科(调)研工作属于社会科学研究范畴,是一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而又艰苦细致的工作。从课题立项、资料收集、调查研究、论文撰写、成果鉴定、成果推广到经费管理等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需要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以形成良好的科(调)研机制,保证科(调)工作的正常运转。
为此,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建立起以课题研究为主线的税收科(调)研岗位责任制度、科(调)研课题责任制度、课题经费管理制度、特约调研员或兼职调研员制度、科(调)研成果评审与奖励制度等。
六、组织建立开放式的税收科(调)研网络
税收科(调)研的领域十分广阔,涉及诸多方面,必须多渠道开展税收研究。实行开放式研究,在系统内外组织、建立起税收科(调)研机构与局内职能部门相联系,省局与市、县(区)局上下联系,税务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相联系,官(职能机构)、产(产业界和企业)、学(大专院校)、研(有关研究机构和人员)相联系的税收科(调)研网络。
七、努力办好省级地方税收刊物《江苏地税调研》
《江苏地税调研》自创刊以来,得到了各级地税机关领导和广大税务干部的重视和支持,投稿数量日趋增多,文稿质量不断提高,涌现了许多质量较高的理论性文章和调研材料,较好地促进了我省的地税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扩大其知名度,各级地税机关要利用这个阵地,发动干部积极投稿,使 该刊物真正成为宣传税收政策法规的工具,研究探讨税收学
术理论的园地,推广交流税收工作经验的阵地。
八、认真做好科(调)研成果的评定和奖励
为鼓励科(调)研人员和广大税务干部的积极性,不断推动科(调)研工作多出成果、多出精品,省、市局应成立科(调)研成果评审委员会(小组),对每年涌现出的税收科(调)研成果进行评审和奖励,并将优秀科(调)研文章汇编成册,以增强应用效果。积极推荐优秀成果参加上级领导机关和群众团体的评奖活动,扩大科(调)研成果的社会影响,促进科(调)研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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