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4 11:15:13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1]43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对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税收管辖权的批复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对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税收管辖权的批复
苏地税函43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对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税收管辖权的批复
苏地税函43号
全文有效
2001年2月21日
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税收管辖权的请示》(苏地税直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对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税收管辖权问题批复如下:
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并控股的公司(控股比例为52%),根据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税务局关于江苏省税务局直属分局开展税收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苏政发11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属企业或组织范围的通知》 (苏财工44号)的精神,该企业是新成立的省属企业,应在你局办理税务登记,缴纳地方各税。
今后,对江苏软件园新进驻企业的税收管辖权一律按照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税务局关于江苏省税务局直属分局开展税收征管工作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精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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