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4 11:14:49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
关于举办沿海开发公务员培训班的通知
苏公局发19号
各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开发战略,为江苏沿海三市培训更多更好的“专家型管理人才”,加快推进江苏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江苏省公务员局和江苏省沿海开发领导办公室、江苏沿海开发研究院拟于2011年6月中旬举办“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人才开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6月10~20日在江苏沿海开发研究院(盐城师范学院)举行,6月10日16时举行开班典礼。培训后期将赴浙江宁波和舟山学习考察。
二、培训对象、人数
南通、连云港、盐城沿海三市、县(市)主管沿海经济发展及从事人力资源开发部门副科级以上公务员,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每市20名,共60人。
三、培训主题、培训形式
为满足江苏沿海开发对海洋经济发展及沿海各市对海洋管理人才的需要,重点围绕“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人才开发”主题开展培训。
培训采取课堂讲授、专题研讨、现场教学和实地考察等形式组织教学,聘请国家及我省高校、政府政策研究部门的著名教授、专家及港城部门领导主讲。
四、培训内容、教学安排
(一)理论教学部分设“江苏海洋经济的战略重点与产业布局”、“江苏沿海开发中的主要问题与基本对策”、“江苏沿海开发规划及对海洋科技、人才需求”、“ 江苏海洋特色经济发展路径研究”等10~11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原主任、南京大学教授钱志新、江苏省沿海办副主任王由礼、盐城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江苏沿海开发研究院院长成长春教授、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唐庆宁等一批专家教授担任主讲。
(二)现场教学分两地进行,省内安排沿海先进制造业及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考察。省外安排港口、港城及临港经济发展考察。
五、有关要求
请各地严格按照调训条件选送学员。以省辖市为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局培训和监督处。
联系人:顾 红 王 凡
联系电话:(025)83236031(传真)
移动电话:13813812618
电子邮箱:guhong @jshrss.gov.cn
六、注意事项
1、请在规定时间报到,学员报到时须携带二寸近期证件照2张。请自备U盘一个,以备下载相关学习资料。
2、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由培训班统一安排,考察费用按实计收。
3、请学员入学时以文字形式带以下资料:一条关于“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人才开发”的建议;一个干部群众对沿海开发战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一个最希望培训班帮助解决的思想理论问题。所带材料入学后交班主任,整理汇总供有关部门及教育科研部门参考。
附件: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人才开发公务员培训班学院报名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 :2011年江苏省沿海开发公务员培训学员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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