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关于下发2011年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紧缺型职业工种参考目录的通知
苏人社发22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政府购买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通知》(苏人社(L)〔2009〕104号)精神,经研究,确定信息服务等11大类99个职业(工种)作为2011年我省紧缺型职业(工种)参考目录(详见附件)。请各地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中选择不超过10大类、30个职业(工种)作为本地紧缺型职业(工种)。对未列入参考目录,但确为本地重点发展产业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5月30日前向省厅提出增加职业(工种)申请计划,经省厅同意后可列为紧缺型职业(工种)范围。各地申请增加的职业(工种)数目不得超过5个,且当地当年度紧缺型职业(工种)数目不得突破30个。
对参加我省紧缺型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或是参加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项目,当年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规定给予地方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补助。
附件:2011年江苏省紧缺型职业(工种)参考目录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 :2011年江苏省紧缺型职业(工种)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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