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0-5-18 12:27:27

北京市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说明

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局将为经营困难企业办理延期纳税,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链接:首页>办税指南>申报纳税指南>延期申报纳税>3.22.2-110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2.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链接:首页>办税指南>申报纳税指南>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3.23.1-111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3.停业登记
链接:首页>办税指南>信息报告指南>特殊事项报告>1.5.3-026停业登记
另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延长5月纳税申报期限,具体如下:
5月
7-12日
7-12日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1-15日
1-15日
申报缴纳世界文化遗产公园门票收入,彩票公益金、彩票业务费代收。
1-22日
1-22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水资源税除外)、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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