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等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单位人事处,各省级公务员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要求,推动公务员培训工作,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与能力,努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就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等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十一五”期间在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应有计划地组织广大参训人员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宪法、公务员法、保密法、信访条例、计划生育条例、终身教育条例和少数民族政策、工青妇政策,以及诚信建设等方面的知识,促进广大公务员学习掌握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提升综合素质,提高行政能力。
二、上述内容的培训学习,可以针对不同班次的实际,采取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以及与其他内容结合讲授等方式进行。
三、要注重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授课教师提高授课水平。
四、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遵循“按需施教”的原则,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各类各级公务员职位不同的要求,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开展切合实际的培训。
五、要加强公务员培训规律、原则、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研究,认清不断充实、创新培训内容的重要性,进一步树立现代培训理念,不断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和方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
六、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实施公务员培训工作中,要积极主动与人事部门沟通情况,加强联系,取得支持。各级人事部门应充分考虑各地各部门的特殊性,认真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开展培训工作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联系、反映。
二○○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下载
点击进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