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福建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6〕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给予国家公务员撤职处分,在撤销其原职务的同时降低级别工资一级、职务工资一档;无级别可降的,可以降低职务工资二档(职务工资在最低档的,按最低档与上一档档差降低二档)。撤职后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确定职务,并以降低后的职务工资额就近就低套入新确定的职务工资档次。如降低后的级别、职务工资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工资标准的,则改按新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执行。
二、国家公务员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期间,由所在单位按月发给基本工资(职务、级别、基础、工龄工资)60%的生活费,物价等补贴照发。岗位津贴、奖金不发。收容教育期满,如免予行政处分或只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的,可以恢复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若给予行政降级及其以上处分的,分别按降级以上处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项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人事厅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1996〕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最近,各地、各部门反映,在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纪律惩戒规定中,遇到一些难于把握的具体问题,询问解决办法。经研究,对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行政处分问题
(一)对于违反纪律的国家公务员,应当根据其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1.违纪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免予行政处分;
2.违纪情节较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
3.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以上处分;
4.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主管领导负有责任的,在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的同时,应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必要时可给予撤职以下行政处分。
(三)给予国家公务员降级处分,一般降低一个级别。如果本人级别为十五级的,可给予记大过处分。
(四)给予国家公务员撤职处分,在撤销原职务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撤职后按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确定职务。根据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
本人职务为办事员的,可给予降级处分。
(五)给予国家公务员开除处分,自处分之日起,解除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人事行政关系。
(六)国家行政机关发现国家公务员有违纪行为,应当从立案之日起的半年以内给予处理。情节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最迟不得超过一年。
(七)国家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由司法机关查处的,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结果后,国家行政机关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先行调查认为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必要时也可以先作出行政处理。
二、关于处分的变更与解除问题
(一)国家行政机关给予国家公务员不当或者错误的行政处分,应当予以减轻、撤销或者加重处分。
(二)国家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改正错误的,按下列期限由原批准处分的机关(原批准处分的机关撤销或合并的,由承继其行政职能的机关或上级机关)予以解除。
1.警告处分满半年;
2.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满一年;
3.撤职处分满两年。
(三)国家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处分。对于在处分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的,可以适当延长解除处分的期限,延长解除处分期限后,还未改正错误的,予以加重处分。
(四)解除处分的程序为:
1.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处分的意见。
2.原批准机关作出解除处分的决定,将解除处分的决定存入本人档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和受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本人。
附件:1.国家公务员处分审批表(略)
2.国家公务员解除处分审批表(略)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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