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4 11:08:20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关于开展省直行政机关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的实施意见

各省直行政机关人事教育处:
为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提高省直机关新任科级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根据《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省政府77号令)和《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现就省直机关新任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适应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为出发点,通过培训,提高新任科级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组织、执行、协调和创新能力,成为精业务、会管理,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骨干力量。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2001-2004年,省直行政机关晋升为正、副科长(正、副主任科员)尚未参加福建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党校举办的省直行政机关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公务员;2005年以后凡新晋升正、副科长(正、副主任科员)的公务员,从任命之日起,半年内应参加科级任职培训,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参加培训的,由所在单位人事教育处向省人事厅申请延期培训,延期最长时限为半年。科级任职培训时间为30天(180学时)。任正、副科级职务期间,参加一次任职培训即可。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主要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府公共管理、政府经济管理、法律法规与依法行政和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
科级任职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培训的形式,以学员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采用参与式、启发式教学方式,自学、面授、研讨、情景模拟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实现经验共享、教学相长。
四、培训考核和使用
科级任职培训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学员在培训期间参与教学活动的表现以及运用所学知识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的“如何当好科级公务员”论文等情况。考核情况由施教机构登记入《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并填写《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情况登记表》,报学员所在单位人事处,作为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组织实施
省人事厅负责省直机关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的管理、协调、指导,审定培训教学计划;各省直行政机关人事教育处根据要求负责选派学员,做好对2001-2004年的应训对象摸底工作,在2004年9月30日前将摸底情况报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
省公务员培训中心负责制定、实施教学计划和管理工作,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表现提出考核鉴定意见。
附件:2001-2004年晋升科级公务员情况摸底表(略)

福建省人事厅   
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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