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4 11:03:52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厅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苏人社发308号
省公务员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厅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部署和考核要求,对推进我厅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改革行政管理方式。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和环节。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面向企业、单位和个人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事项,应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由窗口统一受理,接受咨询,并送业务处室、单位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后,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送达,为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便捷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予以公开。加快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确保及时更新网上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依法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
(三)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法制监督平台建设和管理。
二、建立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和事项,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制度和听证制度,对牵涉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重大决策的出台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广大群众的利益。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评估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测评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对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决策实施产生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主要经验及教训、改进措施等进行评价。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认真执行省政府《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审核、发布、备案工作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工作规范化。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进行听证或组织专家论证;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
(七)健全规范性文件法核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法核制度,按照法制统一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内容是否合法、制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主要制度和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审核。规范性文件经法核后,由制定机关审批发布。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机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满2年,应对其实施效果组织开展评估。定期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废止已过时的或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应根据法律实施要求,及时组织专项清理,确保法律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
(九)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和部门法律的规定,依法明确我厅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事项和执法权限,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各项程序规则。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制发、使用执法文书;执法过程结束后,有关执法文书及相关资料应立卷归档。制定完善行政裁量权具体规范,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有效应用机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合理界定机构、岗位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完善评议考核标准及实施办法。
(十)建立完善执法监督相关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听证制度,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纳入听证范围,制定听证规则,规范听证的具体程序。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评查方案,细化案卷评查标准,抓好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改进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十一)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合理行政、柔性执法措施,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与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及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五、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深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实地调查、听证质证、调解和解等相关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受理、审理复议案件。建立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案件定性的准确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十三)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在当事人自愿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将争议解决在行政程序中,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
(十四)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协调配合,依法积极参与应诉活动,遵守法定时限,及时、全面提交行政答辩书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证据。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
六、完善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完善由厅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每年听取依法行政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职责内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十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处室、单位,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测评方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认真总结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按时向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十七)落实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会前学法、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学习相关的行政法律和部门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日常培训、轮训工作机制,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发[2011]308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厅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