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4 10:58:37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发[2003]167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167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167号
全文有效
2003年8月20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发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地应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观念,重视涉外税收管理,加强对大型涉外企业、跨国公司税收管理的研究探索,规范涉外税收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创造良好、诚信的税收环境,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一、强化税源监控。各地应掌握本地区涉外企业税源规模和分布情况,定期分析税源变动情况。
二、继续推进审核评税办法。各地应按照国税发72号文件的规定,积极开展并完善审核评税。通过对纳税资料的审核、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异常申报现象,以便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的税收监控力度,为开展后续审计和反避税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料,避免重复劳动。
三、全面推行《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各地应按照规定的指标要求,依照省局下发的《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工作底稿简易文书,完善有关程序,加大实施力度。
四、大力开展反避税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从基础工作做起,加强管理,完善细化关联企业申报,重点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活动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审核评税、涉外税务审计等工作环节,收集资料,提高选案的准确性,加大审计调整力度。如有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 由于涉外税收工作需要配备精通业务、熟悉相关知识和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希望各地能加大培训力度,稳定涉外部门人员,确保涉外税收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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