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4 10:52:36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4]26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机关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延期的通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机关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延期的通知
苏地税函26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机关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延期的通知
苏地税函26号
全文有效
2004年2月19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税务稽查局:
根据财税1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苏地税发160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机关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延期至2005年12月31日,请各地遵照执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4]26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机关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延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