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4 10:43:47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关于符合离职休养条件的退休老干部改办离休手续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县委组织部、人事局、老干部局、编委、财政局、民政局,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各大专院校,省驻京、驻沪办事处:
国务院国发〔1980〕253号文件《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未下达前,对符合离休条件的退休老干部离休的问题,可暂按下述通知办理:
一、凡在本省安置(含跨省来福建安置)的退休老干部符合《暂行规定》第一条的,可以改办离休手续。对“相当职务”和“相似工资级别,一时难以确定的可暂缓办理”。
上述人员改为离休的手续,由原单位负责,按干部任免权限报批后办理。原单位撤销和跨省来福建安置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老干部,由县、市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县以上人事部门办理。并由负责批准改办离休的单位,换发离休证。
二、退休改离休的干部,可从一九八O年十月起按离休待遇发给工资。但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改离休条件而尚未改办的干部,可从一九七八年六月起按离休待遇发给工资。对重新审定参加革命工作期间,需由退休改离休的干部,由组织批准改定之月起按离休待遇发给工资。退休金与离休工资的差额,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负责补发。改办离休后至一九八一年底的工资,由县(市)民政部门编造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拨给原工作单位继续支付。原单位撤销和跨省来福建安置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改离休的老干部,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拨给当地县以上干部、人事部门继续支付。
三、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改办离休的干部,所需的各项经费应和在职干部一样,列入原单位经费预算。原单位撤销和跨省来福建安置的离休干部,由接收安置地区的县以上干部、人事部门每年编造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四、凡办理好退休改离休手续的离休干部,应分别移交给原工作单位和安置地区的县以上干部、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并享受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五、退休改为离休所需要的编制名额,按办理退休时原属行政编制的单列行政编制,从行政经费中开支。是事业的单列事业编制,从事业经费开支。是企业的单列企业编制,从企业经费中开支。上述人员均由负责管理离休干部的单位和部门,分别向各级编委申报核准。
六、关于我省安置在外省、市或本省跨地区易地安置的退休改离休问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来函的精神,应由退休干部的原工作单位组织负责填表,按国务院〔1978〕104号和〔1980〕253号文件规定提出意见,然后送交现在发给退休费的单位负责办理退休改离休手续,其退休费和标准工资的差额由现在发给退休费的单位负责补发。

福建省人事局
福建省老干部局
福建省编制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一九八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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