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关于同意江苏省经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加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的批复
苏人社函653号
江苏省经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你所《关于增设汽车维修、物流等工种鉴定资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所增加汽车修理工、维修电工等6个鉴定工种(详见附件)。
希望你们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管理,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我省技能人才的培养做出贡献。
附件:增加鉴定工种一览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增加鉴定工种一览表
序号
鉴定工种
等级
1
汽车修理工
4-5
2
维修电工
4-5
3
电子设备装接工
4-5
4
服装制作工
4-5
5
无线电调试工
4
6
加工中心操作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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