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4 10:41:30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的决定
苏人社发587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大力建设科学高效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按照《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争创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55号)和《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标准》要求,积极作为,把开展争创示范仲裁院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工作保障,着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队伍、效能、机制、制度等全方位建设,全省创建示范仲裁院活动成效显著。
创建活动有效提升了各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建设标准。各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创造条件,克服种种困难,普遍对仲裁院的硬件建设进行了提档升级。示范仲裁院环境一流,设施一流,网络顺畅运行,服务保障有力。办公环境符合了“功能齐全、场所适用、面积宽裕、设施齐备”的要求,形成了一厅(一个接待窗口大厅),三庭(一大、一小仲裁庭和一个调解庭),五室(三方驻会办公室、驻委法官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档案室、会议室)的建设格局,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仲裁院经费保障充足,配备了办案车辆、电脑等全套自动化办公设备,全面安装使用了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安装了庭审质证、观摩系统,实现了案件审理信息化规范化处理。
创建活动提升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运行质量。各市在活动中均加强了调解仲裁运行机制建设。示范仲裁院构建了多元化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体系,“五位一体”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进一步健全;“三方驻会”办公室、人民调解工作室、巡回法庭均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工作制度完善,“调、裁、审”衔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仲裁院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仲裁案件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要求,重培训、强素质,强化了调解仲裁员队伍建设。
创建活动提升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工作效能。各市在创建活动中,强化调解,把案结事了作为处理案件的最终目标。示范仲裁院坚持“调解先行、全程调解”,案内外调解、撤诉结案的占案件总数的80%以上;案件结案率在95%以上,并保证案件在法定审限内结案。裁决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率10%以下,案件处理质量高,仲裁一裁终局案件零撤销率,仲裁员无错案、无违纪、无投诉。经省级12333进行案件当事人满意度回访,示范仲裁院案件当事人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为表彰先进,鼓励和推动开拓创新,实现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新发展,决定对符合《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标准》的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13个仲裁院授予“2011年度江苏省示范仲裁院”称号,对在创建示范仲裁院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海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5个仲裁院授予“2011年度创建示范仲裁院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要按照《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标准》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仲裁院活动,大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和突破,为保持全省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全省示范仲裁院和创建示范仲裁院先进单位名单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度江苏省示范仲裁院名单
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无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镇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南京市江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无锡市滨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苏州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苏州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常州溧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淮安市清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镇江丹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泰州泰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1年度江苏省创建示范仲裁院先进单位
南通市海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盐城市阜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连云港市灌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宿迁市泗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徐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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