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05-2008年度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审计局,省审计厅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省审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在加强宏观调控、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我省审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审计工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评选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56号)和《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意见》(闽人发〔2008〕167号)精神,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05-2008年度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并在推荐评选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基础上,推荐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对象
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对象为省审计厅内设处室、派出审计处、直属事业单位,市、县(区)审计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对象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省审计厅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表彰名额
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名额19个,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名额41名。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将在上述对象中,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推荐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3个,全国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其余16个集体和40名个人由省人事厅、省审计厅授予“2005-2008年度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2005-2008年度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不再授予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称号。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全面贯彻落实审计法,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正确行使审计监督权,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当地政府、上级审计机关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作风民主,团结和谐;拥有一支高素质、有战斗力的干部职工队伍;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得到较好执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
4、严格遵守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2005年以来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审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发挥业务骨干好模范带头作用,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创新工作思路,讲究工作方法。
3、在完成的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审计机关、相关部门的好评,在2005-2008年度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中获得过二次以上(含两次)优秀等次或取得相当等次表彰奖励。
4、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廉洁自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5、2005年1月以来在审计机关或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
各级人事部门、审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共同做好推荐审核工作。评选推荐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上报。
评选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产生,经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事局、审计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各设区市可推荐1个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或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对评选推荐出的对象,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所推荐对象上报前,要采取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和本地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评选表彰的名称、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
评选推荐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在先进集体评选推荐中,设区市审计局评选表彰数量不超过2个;在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中,县处级以上干部和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所占比例总和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5%。
(二)报送材料
评选推荐的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要分别填写《福建省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福建省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上述表格请自行到福建省人事厅网站(网址:www.fjrs.gov/cn)“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服务”栏目下进入“考核奖惩培训处”后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同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以上表格和材料一式两份,连同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于2009年8月31日前报送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推荐设区市审计局为先进集体的,应于正式上报材料前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沟通,待正式答复后再上报材料。对拟推荐为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的,请所在设区市局于2009年8月7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述材料,待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再报送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的正式材料(所需正式材料另行通知)。
(三)汇总、初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初审,经省审计厅党组研究后,报送领导小组。
(四)评审、表彰
领导小组对拟表彰对象进行评审,并将评审通过的拟表彰对象分别在省人事厅网站、省审计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人事厅、省审计厅适时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对设区市推荐的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初审后,由省审计厅党组研究提出等额推荐候选对象,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省人事厅、省审计厅组成考察组对候选对象进行复核、考察,并向领导小组做出汇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
(五)严肃纪律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或地区参加下一届评选表彰活动的资格。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奖励办法和表彰时间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受到表彰的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由省人事厅、省审计厅统一授予“2005-2008年度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并酌情发给一次性奖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中,属于机关单位的,受奖当年,该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以提高到20%;属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受奖当年,该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在规定的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该单位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对受表彰的全省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由省人事厅、省审计厅统一授予“2005-2008年度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并发给一次性奖金。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奖金由省审计厅统一发放,从省审计厅工作经费中列支。
拟于2010年初召开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与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一起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省人事厅、省审计厅联合成立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设区市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好本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省审计厅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由省审计厅组织。
联系单位:福建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福建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
联 系 人:于剑波(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
吴华森(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
联系电话:0591-87870615(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
0591-87833920(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
传 真:0591-87870661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2层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
1、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审计厅
二○○九年七月二日
附件1
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俞传尧 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董建洲 省人事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金 江 省审计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林孝祥 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洪长春 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处长
江关欣省审计厅办公室调研员(主持工作)
李 雄 省审计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建荣 省审计厅监察室主任
胡振宇 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副调研员
办公室
主 任:林孝祥
成 员:于剑波
吴华森
附件2:
福建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名额分配表
地区、单位
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
福州市
2
6
莆田市
1
3
泉州市
2
5
厦门市
2
3
漳州市
2
4
龙岩市
1
4
三明市
2
5
南平市
2
3
宁德市
2
4
省审计厅
3
4
小计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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