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4 10: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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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气象局关于开展2005-2008年度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气象局,省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处(室):
近年来,全省气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一主线,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积极进取,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快构建现代气象业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了气象服务质量和效益,为保障海峡西岸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创业精神,树立榜样,鼓舞士气,激励我省气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气象工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评选全国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160号)和《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意见》(闽人发167号)精神,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气象局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05-2008年度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并在推荐评选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基础上,推荐全国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对象
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对象:福建省气象局内设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各科(室),设区市气象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县气象局(站)。
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对象:全省各级气象局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省气象局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全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在省人事厅与省气象局联合表彰中曾获得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本次全省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二)评选、表彰名额
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名额不超过16个,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名额不超过32名。
二、评选条件
评选表彰要高标准、严要求,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具有示范性。
(一)先进集体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全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省气象局党组决策;
2.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凝聚力强,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勤政廉政,职工支持率高;
3.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优良,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优良的工作作风,热爱集体,甘于奉献,不畏艰险,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4.积极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科学管理,效益显著,业务工作实绩突出,近年来工作指标综合评比超标达优;
5.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2005年以来本单位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先进工作者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全省气象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气象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作风优良,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团结同志,甘于奉献,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突出,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气象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2005年1月以来在本系统内工作,且年度考核获得过二次以上(含二次)优秀或取得相当等次表彰。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
各级人事部门、气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共同做好推荐审核工作。评选推荐要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上报。
评选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产生,经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事局、气象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
全省气象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见附件2。各设区市气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和机关可从中推荐1个全国气象系统先进集体或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评选推荐的对象,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所推荐对象上报前要采取适当的形式在所在单位和本地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评选表彰的名称、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名称)、单位、先进事迹等。
评选推荐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重点推荐基层单位(部门)、一线工作人员。在先进集体评选推荐中,设区市级单位表彰数量不超过2个;在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中,处级领导干部和县气象局科级领导干部所占比例总和不超过表彰总数的20%,其中处级领导干部不超过5%。
(二)报送材料
评选推荐全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要分别填写《福建省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福建省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上述表格请自行到福建省人事厅网站(网址:www.fjrs.gov.cn),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同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25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以上表格和材料一式两份,连同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于2009年7月31日前报送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推荐为全国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的,请先填写福建省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待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再报送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气象局的正式材料(所需正式材料另行通知)。
(三)汇总、初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初审,经省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的初步名单,然后报送领导小组。
(四)评审、表彰
领导小组对拟表彰对象进行评审,并将评审通过的拟表彰对象分别在省人事厅网站、省气象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人事厅、省气象局适时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五)严肃纪律
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表彰活动的资格。对在推荐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奖励办法和表彰时间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受到表彰的全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由人事厅、省气象局统一授予 “2005—2008年度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并酌情发给一次性奖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中,属于机关单位的,受奖当年,该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以提高20%;属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受奖当年,该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在规定的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对受表彰全省气象系统先进工作者,由省人事厅、省气象局统一授予“全省气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并发给一次性奖金。
召开全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省人事厅、省气象局联合成立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福建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设区市气象局可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好本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
联系单位:福建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张 星(福建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0591—87111390(福建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地址:福州市乌山路198号福建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350001

附件:1.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气象局
二○○九年七月十日


附件1
福建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领导小组

组 长: 董 熔 福建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董建洲 福建省人事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周京星 福建省气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 员: 杨本明 福建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洪长春 福建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处长
邱章奴 福建省气象局文明办主任
冯 玲 福建省气象局监察审计处处长
胡振宇 福建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副调研员
办公室
主 任:薛桂萍 福建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成 员:吴华森 福建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主任科员
张 星 福建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
袁倩茜 福建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科员
阮惠华 福建省气象局人事教育处科员


附件2

全省气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
备注
福州市气象局
2
5

莆田市气象局
1
2

泉州市气象局
2
5

厦门市气象局
1
3

漳州市气象局
2
5

龙岩市气象局
2
5

三明市气象局
2
5

南平市气象局
2
6

宁德市气象局
2
5

福建省气象台
2
3

福建省气候中心
1
1

福建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1
1

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1
1

福建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
1
1

福建省气象信息中心
1
1

福建省防雷中心
1
1

福建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
1
1

福建省气象局机关
1
3

合计
26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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