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4 10:34:3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苏国税函[2005]155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南京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南京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苏国税函155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南京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苏国税函155号
全文有效
2005年4月30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市南京卷烟厂生产的1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国税函313号),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的牌号及最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200支)
南京卷烟厂 南京(珍品) 24.4×(62+22)毫米 全包装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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