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关于开展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支前办,省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支前系统和有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战略思想,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国防建设目标,认真开展支前工作,积极开创新时期支前工作新局面,为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支持部队全面建设和提高战斗力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传统,表彰先进,宣扬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做好支前工作,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支前办决定,评选表彰一批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一)先进集体:各级支前办,以及与支前工作有关的单位,包括厅局级(不含)以下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成分组织。
(二)先进工作者:各级支前办工作人员;其他与支前工作有关的人员。厅(局)级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推荐名额
全省计划评选表彰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集体60个、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工作者80名。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支前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单位干部群众支前动员观念强,支前氛围浓厚。
2、积极做好有关支前方面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特别是近三年来支持部队军事斗争准备,帮助部队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受到部队好评。
3、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近三年无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事故及军民纠纷。
(二)先进工作者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党、国家和人民军队,国防支前动员观念强。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事支前有关工作满三年以上,爱岗敬业,关心、热爱并做好支前工作,尽心尽力为部队办好事、办实事,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廉洁自律,群众公认,三年来无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四、评选办法
(一)设区市、县(市、区)两级的支前工作先进的评选推荐工作,由设区市支前办会同市人事局按照省里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省直单位支前工作先进的评选推荐工作,由省直厅(局)人事干部处负责。
(二)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重点推荐基层部门(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在全省先进工作者推荐中县处级干部和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所占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5%;在全省先进集体中设区市支前办不超过2个,设区市一级其他工作部门不超过3个;这些名额由省评选办统一平衡,各设区市在正式推荐县处级干部和设区市支前办、设区市一级其他工作部门之前,应预先征得省评选办同意后再正式上报。各设区市在上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时,可多推荐1对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工作者,作为候选对象,并在正式行文上报时注明。
(三)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需填写《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和《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先进事迹书面材料(2000字以内),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可复制。
(四)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应逐级审核上报,同时要征求同级纪检、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五)各设区市及省直单位应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评选办(省支前办)。
(六)省评选办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后,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
五、表彰奖励办法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由省公务员局和省支前办授予“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牌或证书,在今年底召开的全省支前工作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其中,对“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工作者”发给奖金。
六、组织领导
(一)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省公务员局和省支前办联合成立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支前办,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二)各地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在评选中,应坚持高标准、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各地各单位在评选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评选办联系。联系人:俞 颖,联系电话:0591-87826178,传真:0591-87275061,邮编:350003,联系地址:福州市鼓屏路93号。
附件:1、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
分配表
3、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4、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二OO九年九月三日
附件1:
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钟安平 省经贸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省支前办主任
副组长:
董建洲 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志恒 省支前办副主任
成 员:
魏可美 省支前办副主任
洪长春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处处长
汪田吨 省支前办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汪田吨
办公室成员:吴华森
俞 颖
附件2:
福建省支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称
先进集体(个)
先进工作者(名)
支前办
系统内
支前办
系统外
推荐总数
另加推荐候补
支前办系统内
支前办系统外
推荐名额
另加推荐候补
总数
其中:设区市支前办不超过
总数
其中设区市一级工作部门不超过
总数
其中
科级领导班子成员不超过
处级干部不超过
福州市
5
由
省
支
前
办
统
一
平
衡
2
由
省
支
前
办
统
一
平
衡
7
1
6
3
9
2
由
省
支
前
办
统
一
平
衡
1
厦门市
5
2
7
1
6
3
9
2
1
漳州市
5
2
7
1
6
3
9
2
1
泉州市
5
2
7
1
6
3
9
2
1
三明市
4
1
5
1
5
2
7
1
1
莆田市
4
1
5
1
5
2
7
1
1
龙岩市
4
1
5
1
5
2
7
1
1
南平市
4
1
5
1
5
2
7
1
1
宁德市
4
1
5
1
5
2
7
1
1
省直
7
9
小计
40
2
13
3
60
9
49
22
80
13
4
9
附件下载
[*]附件20091228074652.doc
点击进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