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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人社局 闽人〔2009〕调函字14号 关于同意福建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变更法人的批复
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4 10:20:36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关于同意福建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变更法人的批复
闽人〔2009〕调函字14号
福建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报告》悉。根据《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经研究,同意你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黄俊章。
请按《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要求,及时换发《福建省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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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社局 闽人〔2009〕调函字14号 关于同意福建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变更法人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