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关于表彰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决赛优秀选手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苏技赛委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决赛于2012年8月19日至8月30日成功举办。本次大赛共设10个职业(工种),有735名选手参加决赛,是迄今为止我省规模最大、范围最广、规格最高的职业技能大赛。比赛中,各代表队参赛选手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奋力拼搏,表现出了良好的技能水平和精神风貌,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根据省政府同意的奖励办法和竞赛结果,现决定对在大赛决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及其选送单位表彰如下:
一、对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第1名的
秦 鑫等10位选手授予一等奖,奖励10万元,颁发奖章,将由省政府授予“江苏技能状元”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享受省劳动模范待遇,列入“省333工程”项目培养对象。
二、对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第2至第4名的华 军等30位选手授予二等奖,奖励5万元,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对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第5至第10名的王 超等60位选手授予三等奖,奖励2万元,颁发奖章、奖牌和荣誉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分别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
四、对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一、二、三等奖的35周岁以下选手,由团省委授予“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优先评选“江苏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五、对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一、二、三等奖的女性选手,由省妇联授予“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六、对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升相应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对无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新职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
七、对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学生组第1名的施益奇等10位选手授予一等奖,奖励2万元,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对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学生组第2名至第4名的罗自利等30位选手授予二等奖,奖励1万元,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对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学生组第5名至第10名的杨 号等60位选手授予三等奖,奖励5千元,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
对上述获得学生组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升相应技师职业资格(对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新职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由省教育厅按现行政策给予相应奖项或待遇。
八、对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学生组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和5千元,颁发荣誉证书。
九、对获得全省决赛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和学生组第11至16名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可分别破格申报相应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和技师职业资格。
十、对参加全省决赛理论和操作技能均合格的其他选手,授予“大赛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其中,企业职工组选手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学生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十一、对全省决赛一等奖获奖选手所在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等18家单位,将由省人民政府授予“高技能人才摇篮奖”荣誉奖牌。对全省决赛二、三等奖获奖选手的所在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高技能人才摇篮奖”荣誉奖牌。
十二、对获得全省决赛团体总分前6名的苏州等6市,由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奖牌,其他市授予“组织奖”荣誉奖牌。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争当新时期高技能人才的典范;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人才观,持续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不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希望各地各部门更加关心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创造伟大、人才可贵”的时代新风,加快构建高技能人才高地,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附件:1、企业职工组一等奖选手名单
2、企业职工组二等奖选手名单
3、企业职工组三等奖选手名单
4、学生组一等奖选手名单
5、学生组二等奖选手名单
6、学生组三等奖选手名单
7、企业职工组第11至16名选手名单
8、学生组第11至16名选手名单
9、荣获“大赛优秀奖”选手名单
10、荣获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11、荣获省政府“高技能人才摇篮奖”单位名单
12、荣获大赛组委会“高技能人才摇篮奖”单位名单
13、荣获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单位名单
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组织委员会
2012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 :相关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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