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4 10: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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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社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情况调查的通知
苏人社函42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掌握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现状,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情况调查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10号)要求,决定于9月下旬在全省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为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5级。
调查对象为隶属于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接受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向公众直接提供服务的县(市)及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教研指导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等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不包括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
二、调查内容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人员、收入、场所、设备及工作经费等情况。
三、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时点为2012年7月31日。
调查实施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至9月26日。
四、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使用国家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调查系统,各地、各部门按照所属级别分别选择表1至表4,并逐级上报。
省本级由省厅规划财务处组织调查。省本级公共服务机构,填写“表1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情况调查表”。
市以下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调查。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4级公共服务机构按照所属级别分别填写表2至表4,并逐级上报,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全市数据后,统一报送省厅。
五、报送要求和时间
省厅各有关处室、单位请于9月26日前,将表1即本机构调查数据的纸质报表和上报文件报送厅规划财务处。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请于9月26日前,将本市所有公共服务机构调查数据的上报文件、本市汇总分析表(软件自动生成)的纸质报表和电子文档报送省厅规划财务处,并请于10月10日前将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情况调查分析报告报送省厅规划财务处。
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调查情况须单独报送省厅,并同时参与所辖大市汇总。
所有纸质报表须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数据上报文件由调查系统生成;电子文档由调查系统导出。
调查系统软件、操作手册以及相关资料从网站下载,下载地址为:/sy/gggs/index.html。
六、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调查范围广、层级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成立由分管规划统计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规划统计、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市场、调解仲裁、劳动监察、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等机构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单位调查工作的指导,同时做好本级公共服务机构以及下级机构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做到情况真实、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本次调查由省厅规划财务处统一组织协调,省厅相关处室、单位共同参与,软件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调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沟通联系。
省厅规划财务处联系人:汤兴华 张瑞潇
联系电话/传真:(025)83276043
电子邮箱:tangxinghua@jshrss.gov.cn
调查软件服务联系电话:(020)95105000-3 62847022
附件: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情况调查表
2.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情况调查表
3.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情况调查表
4.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情况调查表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 :调查软件和相关资料.rar
附件下载 :公共服务调查常见问题解答(9月19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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