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关于下达2010年人事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
闽人函〔2010〕164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教育)处,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工作部署,落实全省人事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福建省“十一五”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加强我省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将2010年人事业务培训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各主办处室(单位)要做好培训需求分析,认真制定培训施教方案,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质量和实效。
二、各级人事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参训人员选派工作,注重将培训与培养使用相结合,加强人事干部队伍建设。
三、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不得在计划外随意举办其他培训班。
四、培训收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各主办处室(单位)请于年底前将培训办班总结材料(包括培训通知、培训方案、参训人员名单和培训情况书面总结等)报考核奖惩培训处汇总,以便掌握培训计划实施的总体情况。
附件:2010年人事业务培训计划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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