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资讯】纳税信用等级有大用处!不要与这些福利擦肩而过~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14 17:21 编辑继“税费优惠政策解读”“你来问我来答”系列视频讲座后,税务总局“税务讲堂”近日又推出“热点政策解读”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解读最新出台的税费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天我们来学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缓缴社保费,需要履行申请手续吗?http://file.tax100.com/o/202007/14/864_1594666102667.mp4相关解读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缓缴社保费,需要履行申请手续吗?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选择自愿暂缓缴纳社保费的,不需要履行申请手续。2021年补缴应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编辑: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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