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4:42:06

实务 |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权威解读资源税若干政策问题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29 09:38 编辑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已经于6月30日顺利结束。个税年度汇算法定办理时间已截止,但可能还有部分纳税人尚未办理申报,现在是否还能办理呢?又或者此前已经办理的年度汇算申报信息有误,还能否修改?更多个税年度汇算未尽事宜,请您关注!

超过6月30日
还可以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如果您没在规定的年度汇算期间(6月30日内)完成申报,请您尽快依法办理补充申报。目前网络申报渠道仍支持自行办理和委托第三方单位办理(单位集中申报除外)方式,推荐您优先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等网络渠道办理,需要注意的是,6月30日后,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系统默认为空白表申报(即原“自行填写”模式),纳税人可自行填写,也可通过申报基础信息页面提供的“我要预填”功能,系统将在24小时左右获取预填数据。
当然,如果您不便使用网络渠道自行办理的,也可以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http://file.tax100.com/o/202007/13/943_1594622525767.gif?width=30&size=2260小贴士:
没有在6月30日内完成个税年度汇算申报,税务机关将依次根据您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最后所属期内金额最大的综合所得收入来源地确定您办理年度汇算的主管税务机关。届时,您需要向该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超过期限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仍可申请退税!
如果您是有退税的情形,超过6月30日仍可以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申请退税。但是需要注意申请退税的时间限制——实际汇算申报日超过法定汇算申报期6月30日的,则从法定汇算申报期结束之日即6月30日起3年内可申请退税。

个税年度汇算申报信息有误
请尽快更正申报!
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网络申报渠道已不支持单位集中申报方式,因此,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建议由纳税人个人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更正更方便快捷哦!

逾期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或面临法律责任!
如果您确实是属于按规定可免于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不会产生法律责任。其他情形则具体判断如下:
(1)如果您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因此不办理年度汇算或者超过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汇算,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您是属于需要补税的情形,补税是您的义务,如果您需要补税,却没有依法办理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6月30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

不如实申报的
可能产生涉税风险!
纳税人应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果存在申报错误的,请您尽快如实办理更正。如您拒不更正,可能产生相应风险。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六十四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提醒您,
如果您已经办理了个税年度汇算,
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随时随地查询了解您的年度汇算完成情况!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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