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1:31:47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通国税发[2005]86号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通国税发86号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通国税发86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市区各分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91号,以下简称《"一窗式"操作规程》)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局是省局确定的试点单位,为确保试点成功,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尽快熟悉有关业务流程,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辅导,为试点成功打好基础。
二、提高增值税网上申报面,同时结合市局发布的"一窗式"票表稽核结果的有关信息对网上申报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一次申报成功率,最大限度地减轻申报征收窗口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引导辖区内纳税人分时段进行纳税申报,实行申报期内均衡申报管理,以减少可能出现的纳税人集中办税带来的排队现象,并作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各单位应从实际需要出发,测算新规程执行后申报征收窗口数量以及报税金税卡的需求量,需要增加报税金税卡用量的,请及时向市局申请。
四、各地应切实做好上述准备工作,正式试点时间根据省局确定的时间另行通知。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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