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1:28:11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 徐地税发[2005]113号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欠税核查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欠税核查工作的通知
徐地税发113号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欠税核查工作的通知
徐地税发113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苏地税函196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欠税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补充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加强对欠税核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其顺利实施,市局成立欠税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列申
成员:段晓薇 章 春 周爱生 金铁锋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以保证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组长: 许 威
成员: 王来喜 孙陵生 崔志宇 陈新立 汪红艳
各县(市、区)地税局,市区各分局也应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调度,抽调人员,以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欠税核查工作由计财部门牵头,征管、稽查、纳税评估、信息中心、税源管理等部门分工协作。市局征管处负责将原直属局呆帐,即在征管法实施前形成的欠税资料,按现行征管范围传递至各分局;市局信息处负责将原直属局在征管法实施后形成的欠税,按现行征管范围传递至各分局;市局稽查局负责将本部门欠税(包括呆帐),登记《核查表》,按现行征管范围传递至各分局,以便市区各征管分局对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实施全面核查,并准确反映。市局计财处负责软件的培训,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等工作。各基层单位加强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欠税核查登记表》的培训、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以及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三、各单位必须按照总局的要求撰写分析报告,要在10月21日前上报欠税核查报表(包括基础数据和汇总数据)和分析报告的电子文档。文档上传至市局计财FTP。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单位尽快行动,抓紧布置落实,保证工作效率与质量。
附件:
1、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欠税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略)
2、欠税核查操作规范(略)
二00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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