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通国税发[2005]184号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施行)》的通知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南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施行)》的通知
通国税发184号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施行)》的通知
通国税发184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市区各单位: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发235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市局征管处联系。
一、进一步提升税收服务观念。
税收服务是国税部门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加强税收服务既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优化纳税服务,应以税法为基础,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理好国税机关无偿服务与社会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的关系,让纳税人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
二、规范纳税服务的内容与形式,提高服务水准。
1.细化服务内容。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对公开办税制度、办税服务内容、办税服务厅职责以及网站建设等服务事项,认真细化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明确各项服务的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关的绩效考评制度
2.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一是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实现纳税手段的新突破。充分运用电子、通信等手段 优化税收管理,如进一步完善我市已推行的电子定税、网上报税、网上认证、电子划款、税银联网、税务网站查询等服务功能,使税务人员从繁杂的办税事务中解脱出来,为纳税人提供从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咨询服务、申报缴纳等一系列方便、快捷、经济、高效服务。二是积极探索个性化服务,实现纳税服务形式的新突破。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主动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个性化服务,如预约服务、办税绿色通道、提醒服务、送政策上门等,及时解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把纳税服务渗透到日常管理和依法行政中。同时积极开展征纳双向互动服务,如通过信件、语音电话、网络、调查走访、局长接待日等建立固定的收集纳税人意见和进行反馈的渠道,增进征纳双方的了解沟通和双向互动。
三、切实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税务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作风、能力状况和行风建设的好坏,决定着纳税服务质量的好坏。要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干部政治素质修养和职业道德修养,加强干部队伍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增强执法为民的意识,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税务干部队伍。
四、建立对纳税服务质量的考核机制。
各级国税机关要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质量考核机制,明确纳税服务的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市局将把纳税服务工作作为年度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年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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