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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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社局
关于印发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协劳2号
各市、县(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现将《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2013年3月18日

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凝心聚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新法新规为契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为重点,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为载体,不断增进劳动关系双方互信合作;以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抓手,探索推进劳动标准体系建设;以加强三方机制能力建设为依托,努力构建劳动关系长效工作机制,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密切关注和妥善应对劳动关系的复杂变化。进一步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和企业工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信息采集网络,坚持日常监测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及时研判经济形势、就业形势对劳动关系运行状况的影响,认真研究服务企业稳定劳动关系的对策措施,积极指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调处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和群体性事件。
二、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新法新规。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履行法律义务、担当社会责任的意识。指导帮助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以工资、工时为核心内容的劳动标准,维护劳务派遣职工实现同工同酬的权利;加大人文关怀和劳动保护力度,落实体面劳动要求;促进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和职工董监事等制度的有机整合,拓展职工利益诉求渠道,保障其知情参与、协商共决、评议监督等权利。
三、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围绕省政府确定的“2013年全省市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和设区的市市区街道普遍开展创建活动,符合劳动关系和谐标准的企业数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数的50%以上”的目标,指导各地运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发挥好认证标准的引导作用、评价过程的促进作用和评价结果的激励作用,将创建工作的重点由规模企业转向中小企业,由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转向市、县级开发区,由党政主导推动转向企业自觉跟进。举办《评价规范》推广应用培训班;开展第四次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评比表彰活动。
四、着力推动劳动合同制度扩面提质。重点规范中小微企业、租赁经营企业,以及建筑、环卫、出租车等行业用工行为,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中长期劳动合同签订率,帮助企业合理规划人力资源配置,保持职工队伍稳定。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研究制定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劳务派遣“三性岗位”规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合理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五、普遍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创新指导服务方式,因地制宜实施“要约行动”,采取“一厂一策一文本”的方式,引导企业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为基本议题,将用工管理、劳动标准、劳动保护等作为重点议题,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推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从有形覆盖转向有效运行。确保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2%以上,女职工权益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同步建制率保持在95%以上。积极推动劳务派遣职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参与用工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
六、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适时分区域召开全省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经验交流会,以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和世界500强在苏投资企业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和典型示范,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效果。年内,每个市、县(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要新培育2个以上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典型;职工50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
七、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劳动工资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加强对企业人工成本、在岗职工工资水平的统计监测。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决策咨询、政策建议、方案论证等方面的作用,为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提供有力支撑。逐步扩大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性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行业工资指导线的覆盖范围,释放积极的工资政策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信号,为企业合理确定劳动报酬标准、引导劳动者有序流动提供依据。
八、强化三方组织能力水平建设。按照“运行实体化、资源社会化、工作长效化”要求,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和基础工作制度,坚持共同协商、分工落实、合力推进。以更大力度推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进乡镇(街道)、进社区(村),实施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制度,力争3年内对各级三方机制工作人员普遍轮训1次,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积极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申报国家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跟踪指导南京市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先行区示范区工程,总结推广扬州市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激励机制做法和丹阳眼镜行业协商确定劳动定额指导标准体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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