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关于表彰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福建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闽人发〔2010〕138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教育局,有关省直单位,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扎实工作,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师风,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建设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我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决定,授予福建省福州高级中学等100个单位“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赵崇晖等706名同志“福建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高山等90名同志“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地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学为人师、行为示范;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积极投身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伟大实践,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0年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2010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名单
3、2010年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 〇 一 〇 年九月七日
2010 年9月7日 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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