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1:17:34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函[2006]127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地税函127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地税函127号
全文有效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票证管理,规范税款缴库工作,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安全入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591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的税收票证使用管理情况和税款缴库情况,必要时可以延伸所检查票证和税款缴库工作的时间范围;全面检查各级管票、用票单位对税收票证在各环节的管理情况和各基层征收单位的税款缴库、退库等情况,重点检查税务机关收取现金税款人员和代征单位的票款结报缴销情况,以及有无有税不收、转引税款等问题。
二、检查内容
(一)税收票证管理的检查。对税收票证领发、保管、填用、结报缴销、作废、停用、损失核销、销毁等环节的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检查是否有混用税收票证收取现金税款行为;是否有逾期结报、延期缴库行为;是否有利用税票贪污、挪用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税款缴库工作的检查。对税款的征收、解缴、入库、退库等环节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税款解缴入库的及时性、安全性,检查是否有违规开设税款过渡账户或将税款存入其他账户的行为;是否有混库、有税不收或将不应在本地缴库的税款征收入库的引税行为。
实行联网电子缴税的地区除对以上情况进行检查外,还要对电子缴税的票证使用管理情况、税收开票信息控制情况和税款征收数据存储备份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级管票、用票单位在2006年8月10日前全面完成本单位自查;省辖市在8月底前完成对县(市)单位的抽查,抽查面不得低于20%;省局9月20前分别按20%的抽查面对省辖市管票单位和县(市)单位进行检查(抽查通知另行下发),并同时迎接国家税务总局对我省的票证抽查工作。
四、情况上报
各检查单位根据《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提纲》(附件1)认真对照检查,填写《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底稿》(附件2)及《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统计表》(附件3)。由各省辖市根据抽查情况以及县(市)单位上报的情况汇总,编制本市的《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统计表》,并结合本地区对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款缴库工作的检查情况,撰写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报告,于2006年9月10日前上报省局。对于检查工作中好的做法以及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工作是关系到税款安全、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和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周密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工作涉及税收征收管理的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对于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落实责任,讲求质量。各级税务机关对检查工作要认真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省局将对部分地区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不如实上报检查结果的行为以及整改不力的等问题,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提纲
2.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工作底稿
3.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统计表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专项检查提纲
一、税收票证检查
(一)票证制度
1、检查所执行票证制度是否符合总局的有关规定;
2、实行联网电子缴税地区,检查联网成员单位是否共同建立了联网运行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
(二)票证领发
3、查看票证领发是否使用《票证领用单》、《票款结报手册》,有无领票不开单、白条领票或他人代领现象;
4、查看《票证领用单》、《票款结报手册》登记是否及时,核发数量、字别、起止号码及其他内容记载是否完整,领发双方签章是否齐全;
5、票证管理员(税收会计)身兼开票职责的,有无自行领发结报、不受监督现象;
6、查看基层征收机关、征收人员及代征单位的收现票证是否限量领发;
7、查看税务机关之间、代征单位之间、征收人员之间是否有相互借用税收票证的行为;
(三)票证保管
8、查看票证保管是否坚持“一清、三禁、四专、六防”制度,票证库房和代征单位的票证保管场所是否满足安全存放税收票证的需要;
(四)票证使用
9、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票证填用“十不准”;
10、检查票证填写是否规范,有无不填开票日期或故意填错日期的情况,有无错用税率和计算错误,是否做到填写内容完整、无误,字迹清楚,章戳齐全,全份一次开具;
11、检查是否坚持专票专用、先领先用、顺序填开;
12、实行联网电子缴税地区,检查使用电子缴款书缴税的单位是否符合使用电子缴款书的条件,所使用的电子缴款凭证基本要素是否符合要求;
(五)票证结报缴销
13、查看票证流转、结报缴销的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14、检查自收现金税款的税务人员和代征单位(人)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全部办理票款结算、票证销号和票证上交手续,有无跳号结报票款、积压票证现象;
15、检查自收现金税款的税务人员和代征单位(人)结存的未填用票证是否与税收会计办理空白票证交验,相互签章;
(六)票证审核(检查)结果处理
16、检查票证审核(检查)记录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票证审核、检查,是否填写登记《票证审核(检查)差错清单》和《票证审核(检查)登记簿》;
17、检查票证审核(检查)处理情况,处理是否得当,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填写《票证审核(检查)处理通知单》;
(七)票款损失处理
18、检查票款损失数量及原因;
19、检查损失票证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是否按规定核实、核销,手续是否完备,对责任单位(人)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八)票证作废停用
20、检查票证填用人员是否在作废票各联注明“作废”字样和作废原因,是否将废票全份保存并办理结报缴销手续,有无自行销毁现象;
21、检查有无利用作废票证征收税款现象,有无利用作废票证勾结纳税人逃避追缴税款现象;
22、检查对停用票证是否进行集中清理,是否核对字轨、号码、数量,是否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或按规定上缴上级税务机关,有无停用票再用现象;
(九)票证交接归档和销毁
23、检查票证交接的记载内容是否完整翔实,交接手续是否规范,交接时是否按要求填制《票证交接清单》;
24、检查已填用的票证存根联、报查联和作废、停用、损失上缴的票证是否按规定的方法连同票证账簿和票证报表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归档,是否按规定期限保存;
25、检查实行联网电子缴税单位是否监控电子开票记录,原始开票信息是否完整真实保存,有无擅自修改、删除等违规操作,数据信息备份是否及时;
26、检查销毁的票证是否在规定的销毁范围之内,销毁票证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全;
(十)税收票证管理软件流程设计及运行维护情况
27、查看运行的票证管理软件是否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设计;
28、查看有无软件运行维护制度,有无建立问题反馈解决渠道;
二、税款缴库检查
(一)税款缴库的及时性
29、检查自收现金税款的税务人员和代征单位(人)是否按照“双限”等规定及时向税收会计办理票款的结报缴销,基层征收机关是否按规定及时向国库经收处上解税款,有无占压税款行为;
30、检查有无擅自违规开设税款过渡账户或将税款存入其它账户的行为;
(二)税款缴库的安全性
31、检查税款征收缴库的程序是否合法,有无擅自改变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的行为;
32、检查有无开票不收税或收税不开票以及多征少征税款行为;
33、检查有无贪污、挪用税款的行为;
34、检查有无擅自改变纳税地点征税的行为;
(三)税款退库情况
35、检查税款退库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未经审批擅自退税的行为;
36、检查实行联网电子缴税的单位使用电子缴款书后,有关退库、更正业务的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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