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0378 非金融企业从事股票买卖征营业税吗?
非金融企业从事股票买卖征营业税吗?
[案例]130000378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第五条(四)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企业买卖股票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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