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宁国税函[2006]129号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明确CTAIS2.0江苏优化版中流转税纳税申报相关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明确CTAIS2.0江苏优化版中流转税纳税申报相关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宁国税函129号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明确CTAIS2.0江苏优化版中流转税纳税申报相关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宁国税函129号
全文有效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市局办税服务厅: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CTAIS2.0江苏优化版中流转税纳税申报相关处理意见的通知》(苏国税函34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CTAIS2.0上线后,我市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均应按新的申报表格式和填表说明进行纳税申报。各主管局和办税服务厅应提前做好使用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的宣传和对纳税人的填报辅导工作。附件2中一般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还应包括《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
新申报表的具体启用时间以及纸质报表的印制领取将视上线工作进程另行通知。
附件:(略)
1.关于明确CTAIS2.0江苏优化版中流转税纳税申报相关处理意见的通知。
2.CTAIS2.0上线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使用的报表清单。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及填表说明。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及填表说明。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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