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1:13:13

[案例]130000383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案例]13000038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9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案例]130000383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有何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