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1:10:06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
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通知
苏人社函27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营造全省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环境,现就评选表彰2012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部署。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评估标准,在组织诚信状况评估的基础上,推荐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通过评选,在本地区树立行业诚信典型,弘扬正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各地人力资源市场职能处室、行业协会要严格按照省厅《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机构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16号)要求,严格条件、标准、程序,认真核查,从严把关,确保评选质量。各地推荐的单位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性质机构的情况,使表彰机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对于已获评市、县诚信服务的机构要优先考虑。
三、各地拟推荐机构名单产生后,要认真填写《2012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表彰推荐表》,加盖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章后,连同推荐单位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于9月15日前报我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四、加强考核公示及监督抽查。省厅对各地推荐表彰的机构将予以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会同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于9月底前赴部分市进行抽查,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公平公正。
附件:1.2012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表彰推荐表
2.2012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 :2012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表彰推荐表.doc
附件下载 :2012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表彰名额分配.xls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苏人社局 苏人社函[2013]278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度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