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2372 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案例]1300023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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