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1:07:4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苏国税函[2007]131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徐州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徐州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苏国税函131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徐州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苏国税函131号
全文有效
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市徐州卷烟厂生产的7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国税函313号),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的牌号及最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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