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苏州地税发[2007]84号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苏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地税发84号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地税发84号
全文有效
2007.05.21
各市、吴中、相城地方税务局,市区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2007〕7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2007〕71号)第一条中的“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在苏州大市范围(含苏州工业园区)之外登记注册的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二、《苏州市地方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建筑安装企业异地施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州地税发〔2005〕142号)文件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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