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地方税务局 淮地税发[2007]127号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淮地税发127号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淮地税发127号
全文有效
2007.11.05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16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各地要正式发文成立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文件报送市局。
二、要加强宣传工作
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确定可行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宣传方案,并扎实的做好落实工作。
三、要做好调查研究
做好调查研究,搞好排查摸底,是做好自行纳税申报的基础工作。各地应在总结2006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了解辖区内个人收入情况,并以适当方式提醒相关人员办理申报手续。
四、要做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的准备工作
各地要抓紧时间监督扣缴义务人加快2007年度扣缴税款在《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的明细申报进度;申报数据要求准确、齐全,凡今年数据不全的,市局将不予制作寄发《完税证明》。
五、要加强考核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自行纳税申报的考核工作,市局将其列入年度考核范围。
六、其它
各地须在2007年11月30日前,将上述领导小组文件、宣传方案、调研情况报送市局。报送途径:市局FTP:税政二处《2007年自行纳税申报》的相关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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