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0:59:53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
关于开展全省“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中期督查等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发416号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做好全省公务员培训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62号)要求,决定近期开展全省“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中期督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任务
全面了解全省“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落实情况和全省公务员法治理念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确保全省“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全面落实和公务员法治理念教育培训活动取得实效。
二、主要内容
(一)全省“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落实公务员四类培训、新一轮“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基层公务员培训、苏南苏北公务员对口培训、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情况,以及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经费投入和制度建设等情况。
(二)全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具体方案、创新内容和载体、进展情况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三)2014年工作思路及对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建议。包括本地2014年公务员培训工作思路、对下一步全面落实全省“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的具体建议,以及对省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的工作建议。
三、组织实施
督查工作采取各地自查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两种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认真开展自查。各地按照以上督查内容,认真准备,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并于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和省公务员局培训和监督处。
(二)组织召开座谈会。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分片召开公务员培训工作座谈会,主要就“十二五”以来公务员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交流总结,对在实施“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讨,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建议。座谈会拟在12月中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 王福平
(025)83393807(兼传真)
省公务员局培训和监督处 王 凡
(025)83236056(兼传真)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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