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人函〔2011〕40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质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质监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2日举行。请各地按《福建省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见附件)认真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2月14日至23日登陆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新报考人员于2月24日至25日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老考生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核。省直新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地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十三层)。各设区市新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地点由各设区市自行安排。
新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下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
(二)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工作年限截止2011年12月底。
二、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非滚动考试,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
四、各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六、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按我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五、考试参考用书征订工作由福建东南质量技术培训中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州培训中心)负责,联系人:彭靖、骆新峥,联系电话:0591-83708243。
六、有关考务问题请与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7500937、87670230。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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