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会计、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结果的通知
苏人社发4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23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会计、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和各市合格人数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会计
经济法基础(初级)
100分
60分
初级会计实务(初级)
经济法(中级)
中级会计实务(中级)
财务管理(中级)
国际商务师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100分
60分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业务外语
具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60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通知书;或持有原全国职称外语等级B级以上合格证
外销员
外经贸综合业务
100分
60分
外经贸外语
各语种笔试和口语两部分
二、合格人数及成绩公布
经核准,各市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见附件1;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数见附件2,具体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3;外销员资格考试合格人数见附件4,具体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5。
有关参考人员的成绩情况将通过电子信箱传输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成绩查询
江苏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jsrsks.com.cn
四、考后管理
各市应通过适当方式将考试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同时认真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准备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1.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略)
2.2013年度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略)
3.2013年度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略)
4.2013年度外销员资格考试情况统计(略)
5.2013年度外销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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