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苏人社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结果的通知
苏人社发5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造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10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和各市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科目为72分(试卷满分120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84分(试卷满分为140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科目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的土建、安装专业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人数及成绩公布
经核准,各市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见附件1,具体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
有关参考人员的成绩情况将通过电子信箱传输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成绩查询
江苏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jsrsks.com.cn
四、考后管理
各市应通过适当方式将考试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同时认真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准备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1.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略)
2.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2月20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