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3 10:45:36

江苏省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苏国税征便函[2009]25号 江苏省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关于停止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江苏省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关于停止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紧急通知
苏国税征便函25号
江苏省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关于停止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紧急通知
苏国税征便函25号
全文有效
2009年8月31日
各省辖市国税局征管处,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征管处,省局直属分局管理科: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111号)文件的要求,全省国税系统从2009年9月1日起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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