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 连地税发[2009]144号 江苏省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江苏省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地税发144号
江苏省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地税发144号
全文有效
2009年9月18日
各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稽查局、市局各处室: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函176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减少涉税事项审批环节,提高办税效率,改善征纳关系,落实“两个减负”,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三服务”措施》、《关于实施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9月21日起在连云港市地税系统推行涉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所有地税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流程,最大程度地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全方位提升连云港地税行政审批效能。
一、基本原则。
1、便民高效原则:只要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除有特别规定的期限外,纳税服务中心当场办结,不得以任何借口延缓办理时限。
2、公开透明原则:市局将纳税人各类申请事项需报送的资料、表格及相关要求,通过地税网站、信息宣传栏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告知纳税人。
3、集中办理原则:凡涉及纳税人申请的事项,全部由纳税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不得要求纳税人多次多环节报送。
4、事后监督原则:为防止取消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之后出现管理空白,通过相应的监管措施以加强事后监督。对当场办结的所有审批事项都要通过后续监管来确认。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省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为:
(一)可实现当场办结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共八大类238项(见附件2)。办税服务厅窗口在受理纳税人申请后,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数据逻辑关系是否正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当场予以办结,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汇总有关纸质资料传递到主管税务分局,由主管税务分局进行后续监管及存档。对申报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
(二)限时办结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共七大类33项(见附件3)。办税服务厅窗口在受理纳税人申请后,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数据逻辑关系是否正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转交主管税务分局进行实地核实。主管税务分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调查完毕后,将结果反馈给办税服务厅,由办税服务厅制作相应文书交付纳税人。对申报资料不全的,由办税服务厅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
(三)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的,在报经县、分局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将延期的原因和时间告知纳税人。
三、建立分类分项后续监管制度,认真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纳税人在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作出合法性、真实性承诺。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建立健全后续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等监管措施。对当场办结的所有审批事项都要通过后续监管进行确认。简化审批流程,绝不是一简了之。涉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各单位要更加重视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空白与扯皮现象。对于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的审批事项,各主管税务机关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结后传递的材料,要及时安排管理员进行后续监管确认。分类分项后续监管制度市局将另行制定。凡在监管确认中发现纳税人弄虚作假骗取审批的,涉及到骗取减免税款的,严格按照征管法的规定,追征所减免的税款、滞纳金,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严格考核,强化内部责任追究。市局将把各单位贯彻落实涉税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纳入“三个一流”考核及今后的执法检查之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办税服务厅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对应岗责,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推进“三个一流”工作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落实两个“减负”、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市局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保证税务审批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市局成立税务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关机构,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期限,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三)明确岗责,加强培训。各单位要按照市局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的办税服务厅与各管理分局的职责和权限划分,理顺工作机制,重新确定本单位相关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以适用新审批制度的要求。各单位要注重加强对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新税务行政审批操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质量。
(四)有效沟通,形成合力。各单位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总结工作进度,认真协调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及时向市局汇报情况。各办税服务厅与管理分局要通力协作,形成顺畅的工作传导机制。
页:
[1]